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客体是生产、作业的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首先,从主体要件来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其次,在客体要件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的安全。即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主观要件上,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非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本身。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最后,客观要件是本罪认定的关键。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包括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等。

并且,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还需要“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重大伤亡”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他严重后果”是指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正常的生产、作业受到严重破坏等。

总之,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确保准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的生产、作业安全秩序。

重大责任事故罪构成要件(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