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隐匿电报罪既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隐匿电报罪,是指故意隐匿电报,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隐匿电报罪的量刑,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如果犯罪人的行为被认定为隐匿电报罪既遂,通常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是判断此罪成立以及量刑的重要标准。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包括:多次隐匿电报;隐匿重要电报,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重大损失;隐匿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电报等。
判定隐匿电报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明确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隐匿电报,即明知是电报而故意加以隐藏,而不是因为疏忽或者误解等原因。其次,客观上确实实施了隐匿电报的行为。再者,还要考察隐匿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隐匿电报罪的具体量刑,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以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
总之,隐匿电报罪是一种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犯罪,法律对此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