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金钱是否构成侵占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如果金钱的占有符合以下构成要件,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首先,必须存在“代为保管”的前提。这意味着他人将金钱托付给行为人保管,或者基于某种法律关系(如租赁、借用等),行为人对该金钱具有保管的义务和权利。

其次,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该金钱的故意。即明知这些金钱不属于自己,仍然意图将其据为己有。

再者,侵占的金钱数额要达到“较大”的标准。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会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最后,行为人还需具备“拒不交还”的情节。当权利人要求返还被侵占的金钱时,行为人拒绝返还。

然而,如果金钱的占有不满足上述条件,比如是基于合法的原因(如合法的赠与、交易等)获得金钱,或者虽然占有了他人的金钱但在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及时返还,那么就不构成侵占罪。

举例来说,A 让朋友 B 帮忙保管 5 万元现金,B 却私自将这 5 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并且在 A 要求归还时拒绝归还,B 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但如果 A 明确表示将这 5 万元送给 B,B 收下则不构成侵占罪。

总之,判断占有金钱是否构成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占有金钱的原因、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占有金钱的数额以及是否拒不交还等多方面的因素。

占有金钱构成侵占罪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