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其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受贿罪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界定。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从行为方式上来看,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动索取他人财物,即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向他人提出财物要求。另一种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谋取利益”,既包括谋取合法利益,也包括谋取非法利益;既包括谋取的利益已经实现,也包括谋取的利益尚未实现但已着手实施。
例如,某政府官员利用其负责审批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接受建筑公司负责人给予的巨额贿赂,并为该公司在项目审批中提供便利和特殊照顾,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受贿罪。再比如,某国企领导在人员招聘过程中,收受求职者的财物,从而违规录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属于受贿罪的范畴。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受贿罪的认定,不仅仅取决于是否收受了财物,还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职务、财物的数额、谋取利益的性质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种因素。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受贿罪的惩处是较为严厉的,这体现了我国对于打击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的坚定决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