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销售假药罪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销售假药罪判决的上诉期限通常为十日。这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法律明确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上诉期限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诉讼程序的及时进行和司法效率。在这十日的期限内,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有充分的时间对判决进行研究和评估,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期限是法定的、严格的,一旦超过这个期限,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法院批准,否则将丧失上诉的权利。特殊情况可能包括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考虑是否上诉时,应当对判决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如果认为判决存在错误或者不公正,应当及时准备上诉材料,阐述上诉的理由和依据。
总之,对于销售假药罪的判决,当事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诉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明智的决策,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