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无故伤人可能会被追责,但处罚会根据其责任能力的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的因年龄、精神状况等因素,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受到一定限制的人。对于这类人无故伤人的情况,法律并不会一概免除其刑事责任,而是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和决定是否追责以及如何追责。

首先,需要明确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具体情况。如果是未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判断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无故伤人是否追责时,会考虑其犯罪时的主观故意、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如果其行为的危害性较大,社会影响恶劣,即使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上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无故伤人是否会被追责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详细情况,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判定和处理。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无故伤人会被追责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