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到短信通知信用卡诈骗罪成立,首先不要惊慌,应尽快核实短信的真实性,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收到这样的短信通知,心情必然会十分紧张和担忧,但务必保持冷静。第一步,要确认短信的来源是否可靠。很多诈骗短信会伪装成司法机关的通知,试图骗取个人信息或钱财。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如银行客服、当地公安机关等核实情况。
如果短信确实是真实的司法通知,那么需要认真对待。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律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律师能够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您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评估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证据,展示自己的积极态度。但在提供信息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当表述而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审视自身的行为。如果确实存在使用信用卡不当的情况,要反思并总结教训。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争取通过积极的表现和合理的辩护,减轻可能的法律处罚。
总之,收到信用卡诈骗罪成立的短信通知,一定要冷静、理性应对,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