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一旦成立,应积极面对,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罚。同时,积极退赔赃款也可能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当面临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时,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应对措施。
首先,保持冷静和理智至关重要。不要惊慌失措,避免做出错误的决策或行为。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辩护策略。
在案件调查阶段,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不得隐瞒或伪造。如果存在误解或有可以解释的情况,应当清晰、诚实地向司法机关说明。
对于造成的经济损失,尽量进行退赔。积极退赔赃款可以表明您的悔罪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罚。
律师会深入研究案件的细节,包括信用卡的使用情况、资金流向、是否存在恶意透支等方面,寻找有利于您的证据和辩护点。例如,如果是因为暂时的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按时还款,而非故意诈骗,律师会据此进行辩护。
同时,要关注案件的诉讼程序,了解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避免再次陷入类似的法律风险。
总之,面对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要以积极、合法、理智的态度应对,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第三款)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