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而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追诉时效的长短取决于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这一规定旨在平衡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实际情况。例如,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后,一般不再追诉。这样的规定考虑到了较轻犯罪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其社会危害性可能已经降低,且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也可能面临困难。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严重犯罪,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使超过二十年,如果认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依然极大,必须追诉的,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种特殊情况通常是指犯罪行为极其严重,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且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仍然很高,不追诉可能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时效的计算起点通常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总之,刑事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一个复杂但又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制度,它既要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刑事犯罪追诉时效如何规定(0)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