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通常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情形:

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这包括通过非法手段制造与真实信用卡外观、信息相似的假信用卡,并用于消费、取现等行为。

2. 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指通过提供虚假的个人身份信息来获取信用卡,并使用该卡进行相关活动。

3.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信用卡因过期、挂失、被银行注销等原因失去效力后,仍被继续使用。

4. 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其信用卡进行消费、取现等。

5. 恶意透支:这是信用卡诈骗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形。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判断是否构成恶意透支,通常要考虑持卡人的透支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等。

需要注意的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数额较大”一般指诈骗数额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5 万元。当然,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之,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陷入信用卡诈骗的法律风险之中。

怎么样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第三款)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