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行政拘留主要区别在于性质、适用法律、期限、执行场所等方面。

拘役和行政拘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处罚方式,它们存在着多方面的显著区别。

首先,从性质上来看,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是对犯罪分子实施的一种刑罚手段。而行政拘留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的一种处罚措施。

其次,适用的法律不同。拘役依据的是《刑法》,是由人民法院判决适用。行政拘留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在期限方面,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拘役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一年。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 1 日以上 15 日以下。

执行场所也有差异。拘役是在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则是在拘留所执行。

再者,两者对被处罚人的影响不同。受到拘役处罚意味着被认定为犯罪,会留下犯罪记录,对个人的声誉和未来发展可能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例如在就业、参军等方面可能受到限制。行政拘留则相对较轻,一般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但仍可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个人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此外,在法律程序上,判处拘役需要经过较为严格的刑事诉讼程序,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拘留的程序相对简单,通常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即可执行。

总之,拘役和行政拘留虽然都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手段,但在性质、法律依据、期限、执行场所和影响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和法律规定来适用。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