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销售假药罪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对于销售假药罪判决的上诉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当被告人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十日的期限是法定的,具有严格的时效性。

上诉期限的设置,旨在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同时也保证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如果被告人未能在规定的十日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应当明确表达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在上诉理由中,被告人应当清晰地阐述其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的观点和依据。

此外,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被告人准备上诉材料,以提高上诉成功的可能性。

总之,销售假药罪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被告人应当充分重视这一期限,及时、有效地行使自己的上诉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销售假药罪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多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