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人民陪审员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人民陪审员不是任何人都能担任的,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国籍方面,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年龄上,一般要求年满 28 周岁。

在品行方面,应当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行和道德操守,无违法犯罪记录。

文化程度通常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但对于在农村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的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此外,还需要能够正常参与陪审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能够按时参加案件的审理。

同时,不能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如果曾经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也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总之,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旨在确保选出的人民陪审员能够公正、客观地参与案件审理,保障司法公正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民陪审员什么人都可以当吗(0)

法律依据:

《人民陪审员法》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