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敲诈勒索未遂是否能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种因素判断,有可能可以取保候审,但并非绝对。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对于共犯敲诈勒索未遂的情况,能否取保候审并非单纯取决于犯罪的未遂状态,而是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如果敲诈勒索的行为本身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或者涉及的金额巨大,即使是未遂,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会相对降低。 其次,共犯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共犯在敲诈勒索中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相对主犯来说,取保候审的机会可能会增加。 再者,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也会被纳入考量。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过往犯罪记录,如果之前有多次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取保候审可能会面临较大困难。相反,如果没有前科劣迹,表现良好,会对取保候审更有利。 此外,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对社会或者被害人构成威胁,或者有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取保候审通常难以获批。 还有,犯罪嫌疑人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取保候审的决定。 总之,共犯敲诈勒索未遂能否取保候审是一个需要综合权衡各种因素的复杂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最终的决定通常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依法作出。

共犯敲诈勒索未遂能否取保候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