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的嫌疑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并非所有故意犯罪的情况都能获得批准。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在保证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故意犯罪的嫌疑人是否能申请取保候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首先,法律规定了一些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然而,对于故意犯罪,特别是一些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故意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由于其犯罪性质恶劣,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难度通常较大。
但即使是故意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犯罪事实存在争议、证据不够充分,或者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都可能增加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
此外,司法机关在审查取保候审申请时,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有固定住所、是否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等因素,以判断其是否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是否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总之,故意犯罪的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能否获得批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的条件。司法机关会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