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轻伤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能够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首先,取保候审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可能性,或者可能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那么通常难以获得取保候审。

其次,要考虑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如果轻伤案件的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认罪、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那么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相对较大。

再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也是一个考量因素。如果存在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情况,符合法定条件,也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

此外,还需要考虑保证方式。取保候审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来实现。保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与案件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的数额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决定机关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来支持申请理由。办案机关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总之,轻伤案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法律会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轻伤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