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在主观目的、客观行为、侵犯客体等方面存在区别。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而拐骗儿童罪通常是以收养、使唤、奴役等为目的。

首先,从主观目的来看,拐卖儿童罪的犯罪分子主观上是以出卖儿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拐骗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往往是为了收养、使唤、奴役等目的。

其次,客观行为表现有所不同。拐卖儿童罪通常伴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多种行为;拐骗儿童罪的行为表现主要是通过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

再者,侵犯的客体也存在差异。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同时也对被害儿童的家庭关系造成了破坏;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量刑方面,拐卖儿童罪的刑罚相对较重。因为其行为性质恶劣,严重侵犯了儿童的权利和社会秩序。拐骗儿童罪的刑罚相对较轻。

例如,在具体案例中,如果犯罪分子将儿童拐走并打算将其卖给他人谋取巨额钱财,这就构成拐卖儿童罪。而若只是为了自己收养,将儿童诱骗带走,让其脱离家庭监护,这种情况则可能构成拐骗儿童罪。

总之,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虽然都涉及对儿童权益的侵害,但由于两者在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和所侵犯的客体等方面的不同,法律对其的定性和量刑也有所区别。我们应当坚决打击这两类犯罪行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