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携带凶器的定罪量刑会更为严重,一般会依照抢夺罪的加重情节进行处罚。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携带凶器抢夺则属于抢夺罪的加重情节。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判断是否属于“携带凶器抢夺”,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凶器是否是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携带的器械是否为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或者是否显示出随时可能使用的意图等。
抢劫罪的量刑幅度根据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转化为抢劫罪,那么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包括抢夺的财物价值、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后的表现等诸多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刑期和刑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凶器的存在增加了对被害人的威胁和潜在的伤害风险。法律对于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