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相关法条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常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比如,负责保管财物的人员,利用其保管财物的便利,将财物据为己有;负责财务审批的人员,利用其审批的权力,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等。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通常以侵占财物的价值来衡量。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
在认定职务侵占罪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体身份、侵占财物的手段、数额、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同时,也要注意区分职务侵占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界限,如贪污罪、盗窃罪等。
例如,如果行为人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则可能构成贪污罪,而非职务侵占罪。如果行为人并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采取秘密窃取等手段获取财物,则可能构成盗窃罪。
职务侵占罪的设立,旨在保护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对于单位来说,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预防职务侵占行为的发生。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要准确认定和打击职务侵占犯罪,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六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