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这里的“制造”,是指从无到有地制作出具有爆炸性质的物品。其次,制造的爆炸物必须具有爆炸的性能。再者,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程度。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综合考虑制造爆炸物的数量、种类、用途、危害后果等因素。例如,制造爆炸物数量巨大,或者制造的爆炸物用于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犯罪活动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的定罪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犯罪动机、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同时,相关法律规定也会随着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和完善。

总之,非法制造爆炸物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法律对此类犯罪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