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累犯会被从重处罚,但具体的判刑标准要综合考虑盗窃的金额、情节、手段等多种因素。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对于盗窃累犯,在判刑时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在我国刑法中,盗窃罪的量刑主要根据盗窃的数额来确定。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盗窃累犯,由于其再次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对其从重处罚。例如,在同样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初犯可能被判处几个月的拘役或者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累犯可能会被判处一年半甚至更长的刑期。
然而,具体的判刑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盗窃的手段是否恶劣,是否造成了被害人的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盗窃后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退赃等,都会对最终的判刑产生影响。
如果累犯在盗窃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且在庭审中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减轻从重处罚的幅度。但总体而言,累犯的身份会使其在量刑时处于不利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是严谨和具体的,每一个盗窃累犯的案件都需要根据其独特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量刑,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