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可以取保候审: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等。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旨在在保证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相对宽松。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允许取保候审。
累犯一般不被允许取保候审。累犯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之前已经有过犯罪记录并且再次犯罪,这显示出其具有较高的再犯可能性和社会危险性。
犯罪集团的主犯也通常难以获得取保候审。因为主犯在犯罪集团中往往起着策划、组织、指挥等关键作用,其对社会的危害较大,取保候审可能会对案件的侦查、审判以及社会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那些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因其行为表现出逃避法律制裁的强烈意愿和决心,也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和法律的严肃执行,一般也不会准予取保候审。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或者存在证据表明其犯罪行为严重,或者其取保候审可能会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也会被拒绝取保候审。
总之,取保候审的决定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后作出的,既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