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犯罪目的、犯罪主体以及犯罪构成方面。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从犯罪对象上看,诬告陷害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则仅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在犯罪行为方面,诬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报复陷害罪则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上述特定对象进行报复陷害。

犯罪目的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对他人进行报复。

犯罪主体也有所区别,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从犯罪构成来看,诬告陷害罪只要有捏造犯罪事实并告发的行为即可构成;报复陷害罪则要求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行为,并对控告人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

例如,甲为了让竞争对手乙受到刑事处罚,故意捏造乙盗窃的事实并向公安机关告发,甲构成诬告陷害罪。而丙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丁对其工作提出批评,丙利用职权降低丁的工资待遇,丙构成报复陷害罪。

在实际的法律判断中,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准确区分这两种罪名,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公正裁判。

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界限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