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致人死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般会在诈骗罪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诈骗罪有明确的量刑规定。
然而,当诈骗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时,其定罪和量刑会更为严重。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诈骗的手段、诈骗的金额、被害人的特殊情况以及死亡与诈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如果诈骗行为本身极其恶劣,如采取了极度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导致被害人无法承受而死亡,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以较重的罪名定罪,甚至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但如果死亡结果并非是犯罪嫌疑人直接故意造成,而是由于被害人自身心理承受能力较弱,或者因为被骗后产生绝望情绪而自杀等原因导致的死亡,犯罪嫌疑人仍然会以诈骗罪定罪,但在量刑时会作为加重情节予以考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通常会从严把握。因为诈骗致人死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总之,诈骗致人死亡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此类严重犯罪绝不姑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