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在主体身份、犯罪对象、犯罪手段以及法定刑等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主体身份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次,犯罪对象有别。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物论。

再者,犯罪手段存在差异。职务侵占罪通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最后,法定刑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法定刑相对较轻,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贪污罪的法定刑较重,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刑罚档次。

总之,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虽然在行为表现上有相似之处,都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财物,但由于主体身份、犯罪对象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两者在法律认定和处罚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具体的案件中,需要结合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确区分两者,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怎么区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