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仍然积极去实施。这种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确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人名誉受损;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名誉损害的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其次,在客观方面,要有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的行为。“捏造”意味着无中生有、凭空杜撰虚假的内容;“散布”则是指将捏造的虚假事实向他人传播,使其得以扩散。并且,所捏造和散布的事实必须是虚构的,如果是基于真实情况进行陈述,即便可能对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也不构成诽谤罪。
再者,诽谤行为必须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这意味着所散布的虚假内容对他人的社会评价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使得他人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最后,诽谤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一般来说,“情节严重”包括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诽谤行为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达到一定数量等。但具体的判断标准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判断是否构成诽谤罪时,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要素,并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认定。同时,公民在言论表达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当言论而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