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单位犯罪成立共同犯罪是存在一定条件和情形的。
首先,单位与单位之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时,就可以成立共同犯罪。例如,两家公司合谋垄断市场,通过限制产量、抬高价格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这种情况下,两家公司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其次,单位与自然人也能够成立共同犯罪。当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且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时,也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比如,某公司为了偷税漏税,公司的财务人员与公司管理层合谋,共同实施了伪造账目等犯罪行为,此时公司和相关自然人就构成了共同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犯罪中的共同犯罪与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其犯罪意志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实施往往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程序性。而在认定单位与自然人的共同犯罪时,需要准确判断单位和自然人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单位犯罪的共同犯罪,在处罚方面也有其特点。既要对单位判处刑罚,如罚金,同时也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定罪量刑。
总之,单位犯罪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