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开庭不去是不可以的。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被要求按时出席法庭的庭审活动。如果被告人未经许可而不出席庭审,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取保候审要求的行为。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其中就包括随传随到。法庭开庭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被告人有义务出席,以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保障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

其次,不出庭会导致一系列不利后果。法院可能会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如强制传唤被告人到庭。如果被告人经传唤仍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决定对其进行逮捕,以确保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此外,被告人不出庭还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由于被告人未能在法庭上进行陈述、举证和质证,可能会导致其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从而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取保候审开庭不去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被告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按时出席庭审,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开庭不去可以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