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不属于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
诈骗罪在刑法的范畴中被明确规定为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意味着犯罪者在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对于诈骗罪而言,犯罪嫌疑人通常是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来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积极追求或者至少是有意放任这种非法获取财物结果的出现。
例如,某人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骗取他人大量资金,在这个过程中,此人清楚地知晓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钱财,这充分体现了其主观上的故意。
而过失犯罪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比如交通肇事罪,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属于过失犯罪,驾驶者可能因为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事故发生。
诈骗罪与过失犯罪在构成要件、主观心态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差异。在对诈骗罪进行认定和处罚时,重点考量的是犯罪人的故意心态以及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综上所述,诈骗罪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是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这一认定对于准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