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上诉通常应向受理上诉案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撤回上诉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撤回上诉,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上诉期限届满后撤回上诉的,通常也向二审法院提出。二审法院会对撤回上诉的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律规定,会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如果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也应当向二审法院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撤回上诉的申请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撤回上诉的理由。法院在审查撤回上诉申请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法律的规定等因素。如果法院认为撤回上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可能不会准许撤回上诉。

总之,撤回上诉的具体受理法院为受理上诉案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在提出撤回上诉申请时,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撤回上诉应该向哪个法院(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三百零五条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