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诈骗,员工即便没分赃,也可能有罪。

在公司诈骗的案件中,员工是否有罪不能仅仅依据是否分赃来判断。员工参与公司的诈骗活动,其行为性质、参与程度、主观故意等因素都会对定罪产生影响。

如果员工明知公司从事的是诈骗活动,仍积极参与其中,例如参与策划、组织、实施诈骗行为,或者在工作中起到重要的协助作用,即便最终没有分赃,也可能构成诈骗罪。因为在法律上,犯罪的构成不仅仅取决于是否获得经济利益,还包括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主观方面,员工是否具有诈骗的故意是判断其是否有罪的关键之一。如果员工清楚公司的业务模式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并且自愿参与其中,那么就具备了犯罪的主观故意。

客观方面,员工的具体行为表现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比如,员工是否负责与受害人沟通、传递虚假信息,是否参与制作虚假的文件、合同等用于诈骗,是否帮助转移诈骗所得的财物等。

然而,如果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公司的部分业务活动,且没有意识到这是诈骗行为,那么可能不构成犯罪。但这种不知情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例如员工确实对公司的诈骗模式毫不知情,没有接触到关键的诈骗信息,也没有参与核心的诈骗环节等。

总之,判断公司诈骗案件中员工是否有罪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分赃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

公司诈骗员工没分赃员工有罪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