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在对该罪既遂进行量刑时,主要考量多个因素。

首先,判断“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这一关键要素。如果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较大、范围较广,或者所涉及的食品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严重,那么量刑就会相对较重。

其次,考虑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后果。如果已经造成了人员中毒、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或者引发了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事件,导致公众恐慌和社会不良影响,通常会在较重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

再者,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也是量刑的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仍故意销售,且存在多次销售、逃避监管等恶劣情节,量刑会更为严厉。

另外,犯罪分子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以及在案发后的认罪态度、积极赔偿等情况,也会对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法律对于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量刑规定,旨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安全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如何量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