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类型。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其表现形式多样。

首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强调的是主观上的肆意、无故,并非事出有因。“情节恶劣”通常会考虑殴打行为的手段、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比如,多次殴打他人或者一次殴打多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或者引起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

其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例如,多次无端追逐、拦截他人,对他人进行长时间的辱骂或者使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进行恐吓,给他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

再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比如,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较大,或者造成公共场所财物严重损坏。

最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里的“公共场所”包括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起哄闹事的方式可以是大声喧哗、制造混乱、煽动群众等,导致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无法维持,给公众带来恐慌和不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方式、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的判断和量刑,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确保准确、公正地定罪量刑,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秩序。

具体什么是寻衅滋事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