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暴乱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武装暴乱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组织、策划、实施武装暴乱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通常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积极参加武装暴乱的人员,也将面临较为严厉的刑罚,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积极参加”,是指主动、热情地参加武装暴乱活动,在暴乱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而对于其他参加武装暴乱的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其他参加”,是指在武装暴乱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后的表现等等。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有自首、立功等表现,或者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可能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反之,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手段特别残忍、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或者在犯罪后拒不认罪、企图逃避法律制裁,那么可能会被依法从重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图通过武装暴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