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通常不计入刑期。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不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但并不属于实际执行刑罚的范畴。

刑期的计算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羁押,因此不能折抵刑期。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只是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较为宽松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不计入刑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取保候审期间也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只有在判决生效并实际执行刑罚时,刑期才开始计算。

取保候审会不会计入刑期(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