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销售劣药罪,是指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销售劣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其次,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劣药而予以销售。如果行为人对销售的是劣药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再者,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以保障药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销售劣药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同时也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最后,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销售劣药”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包括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销售劣药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只有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销售劣药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