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备法定情形时可以先行刑事拘留,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可以先行刑事拘留的情况:
首先,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这意味着犯罪行为正在进行或者刚刚结束,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需要及时控制。
其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这种情况下,有直接的证人指认,为了进一步侦查和防止嫌疑人逃避责任,可能会采取刑事拘留。
再者,如果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这表明嫌疑人与犯罪行为有密切关联,存在进一步调查和防止证据被破坏、嫌疑人逃跑的必要。
还有,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这类嫌疑人可能会逃避法律制裁,对案件的侦破和司法程序的推进造成阻碍,因此需要先行拘留。
此外,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为了保证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最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这使得侦查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为了明确嫌疑人身份和查明案件事实,可能会先行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最终的处罚决定。在拘留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会在法定时间内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和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对嫌疑人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或者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第四款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七条第二款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