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2 年没还不一定构成诈骗罪,但如果存在恶意透支等特定情形,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逾期 2 年未还,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般来说,如果持卡人在透支信用卡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而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如果持卡人只是因为客观原因,如突发的经济困难、意外事故等导致无法按时还款,并且在逾期后一直有还款意愿,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即使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长期拖欠信用卡欠款也会给个人带来严重的后果。逾期记录会被上报至征信机构,影响个人信用评级,对未来的贷款、购房、购车等金融活动造成极大的障碍。银行还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持卡人的财产。

总之,信用卡 2 年没还的行为需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和情节,以确定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无论如何,都应当尽快与银行联系,协商还款事宜,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信用卡2年没还算不算诈骗罪(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