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满后犯罪不算累犯。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不符合累犯中“刑罚执行完毕”这一构成要件。因为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累犯的成立要求前罪刑罚必须执行完毕,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执行完毕。例如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或者无期徒刑实际执行一定期限后被假释等情况。

此外,构成累犯还有时间上的限制。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殊累犯则对时间间隔没有限制,但要求前后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总之,缓刑期满后犯罪不能认定为累犯,应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缓刑期间满后犯罪算不算累犯(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