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后不算累犯。

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并非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规定,原判刑罚仍需执行。

判断是否构成累犯,关键在于前罪的刑罚是否已经执行完毕。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原判刑罚实际上未被执行,所以不符合累犯中“刑罚执行完毕”这一条件。

此外,累犯的构成要求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且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也不能认定为累犯。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的认定是非常严格和谨慎的。这是因为累犯制度的设立旨在对那些屡教不改、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予以更严厉的惩处。

总之,判缓刑后不算累犯。这一规定体现了刑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犯罪分子的改造和回归社会的可能性,是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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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