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缓刑期内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当一个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罪的,情况会变得较为复杂和严重。

首先,缓刑的设立初衷是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观察其是否能够遵守法律规定,不再犯罪,以达到教育和改造的目的。然而,如果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这就表明该犯罪分子没有真正悔改,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撤销缓刑意味着之前因交通肇事罪所判处的缓刑不再执行。

接下来,对于新犯的罪行,司法机关会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在对新罪作出判决后,会将前罪(即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中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所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如果其中有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就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例如,某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缓刑考验期的第三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此时,会撤销交通肇事罪的缓刑,将三年有期徒刑与新犯盗窃罪判处的一年有期徒刑进行并罚。假设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那么该犯罪分子就需要实际执行这四年的有期徒刑。

总之,交通肇事罪缓刑期内犯罪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不遵守法律、再次犯罪行为的严肃态度。

交通肇事罪缓刑期内犯罪怎么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