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 30 天后是否放人,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决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 3 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1 至 4 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 30 日。
在刑事拘留 30 天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侦查进展和证据情况来决定是否放人。如果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证据不足,那么就会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出具释放证明。
如果案件的证据已经比较充分,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将被继续羁押,等待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总之,刑事拘留 30 天后是否放人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证据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要求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