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处罚,要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及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判定。一般来说,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参与其中的员工,其处罚的轻重取决于多个关键因素。

首先,员工在犯罪中的角色和地位至关重要。如果该员工是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在犯罪中起到了主要作用,那么将面临较重的刑罚。相反,如果只是一般的参与者,并且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较小,处罚相对会较轻。

其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大小直接影响处罚的程度。涉及金额巨大的,刑罚会更为严厉。例如,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就可能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另外,犯罪情节也是考量的重要方面。包括是否积极退赃、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积极退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自首和立功表现也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以上各种因素,对员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众资金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作为员工,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参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员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处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