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偷税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
对于偷税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一个完全统一固定的数值。因为这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的调整等。
然而,从常见的司法判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来看,通常认为偷税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巨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标准,并非绝对。
在判断是否构成偷税罪以及数额巨大的情况时,除了考虑偷税的绝对数额外,还会综合考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如果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也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此外,对于多次实施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总之,偷税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并非简单的数字界定,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