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判断是否构成“情节严重”时,通常会综合考虑提供工具的次数、非法获利的数额、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例如,如果提供工具的次数较多,或者通过提供工具获取了较大数额的非法利益,或者导致了被侵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重要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则一般是指提供工具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巨大的损失。比如,导致了国家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破坏,影响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重大经济利益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此类犯罪的认定,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所提供的工具将被用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还要审查工具的性质和功能是否确实具备非法侵入的特点。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定罪量刑,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打击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的行为,是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举措。任何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