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杀人不可以判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受到特殊保护的,未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死刑。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
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的认知能力、控制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相对较弱。在犯罪行为发生时,可能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或者自身判断和决策能力的不足。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更侧重于教育和改造,而非严厉的惩罚。通过教育和改造,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不良行为,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如果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不仅可能无法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反而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同时,也不符合国际上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普遍原则和趋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会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综合因素,依法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也会通过社区矫正、心理辅导等多种方式,帮助未成年人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总之,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是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对其未来发展的关注,旨在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 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