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过失致人死亡是否会判死刑,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来判定,不一定会判处死刑。
在我国刑法中,绑架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绑架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情况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一定会判处死刑或者一定不会判处死刑。
首先,绑架罪本身就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如果在绑架过程中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这种情况属于刑法上的结果加重犯。但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的手段和情节、犯罪后的表现等等。
如果犯罪人在绑架过程中,主观上并没有杀害被绑架人的故意,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导致了被绑架人的死亡,并且在案发后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
相反,如果犯罪人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即使是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总之,对于绑架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法进行公正、合理的量刑,以实现刑法的惩罚和教育功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