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对于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因此追诉时效为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时效的计算起点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追诉时效制度的设立并非是为了放纵犯罪,而是为了督促司法机关及时行使追诉权,同时也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和人权保障的精神。
总之,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但在具体案件中,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追诉时效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