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赌博罪的从犯的处罚,主要依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是对从犯处罚原则的明确规定。

具体到赌博罪中,如果被认定为从犯,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幅度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比如,有些从犯可能只是偶尔参与赌博活动的组织或协助,没有积极地招揽赌客、没有在赌博中获取高额利益,或者在被发现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这些情节都可能影响到对其从轻处罚的程度。

此外,如果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非常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甚至可能会被免除处罚。但这需要综合全案的证据和情况进行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赌博罪的从犯,需要对其参与赌博活动的具体行为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例如,是否负责提供场地、赌具,是否帮助招揽赌客、收取赌资,是否在赌博活动中充当望风、传递消息等辅助角色。同时,还需要考虑其主观上的故意程度,是否明知是赌博活动而积极参与协助等。

总之,对于赌博罪从犯的处罚,既要遵循法律的明确规定,也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到罚当其罪,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赌博罪的从犯怎么处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