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三者婚外生小孩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认定并非仅仅依据与第三者生育子女这一单一因素。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要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即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这显然构成重婚罪。

其次,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对外以夫妻身份相处,比如共同居住、举行婚礼、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等。

与第三者婚外生小孩,只能说明存在婚外的两性关系,并且可能有生育的事实,但不能直接等同于重婚。因为生育子女可能是意外怀孕或者其他复杂的情况,并不一定意味着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双方是否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经济是否混同、是否对外公开宣称夫妻关系等。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关系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特殊关系,任何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都可能引发法律和道德上的问题。即使不构成重婚罪,这种婚外生育子女的行为也可能对原有的婚姻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引发民事上的纠纷,如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与第三者婚外生小孩是否重婚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